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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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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兼泰安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主任徐方全主持学习,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使命担当 深化改革创新 全面提升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学习了学校文件《山东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

交流研讨环节,校纪委副书记宋传文,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为高校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谈了认识体会。

徐方全在总结讲话中,对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了重点强调。他指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依法、集体、科学、民主决策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有利于促进权力的规范和透明,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近日,校区进一步修订并印发了《泰安校区党委会议事规则》《泰安校区两委会议事规则》,是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落实,也是规范工作程序的依据。

就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徐方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增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意识。要深刻认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晰“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决策全过程,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做到熟知标准,常学常新。

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促进校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依托校区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两委会议事规则,分类细化各项决策内容,明确决策形式、程序和方法,加强决策前的充分协商和全面论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究。要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具体体现,纳入校区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纳入纪委监察工作、纳入干部日常管理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细化问责处理方式,从整体上增强“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效果。文:刘钦兴  张田   图:任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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