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道玉在泰安市委、市府、市人大等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驻泰高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下午在校长王春秋,校党委副书记吕灵昌以及泰安校区有关领导陪同下,对我校进行调研。
王春秋校长就我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情况进行了汇报:一是基本做法:加强制度建设,使贯彻《高等教育法》有章可循;完善校内管理体制,为实施《高等教育法》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不断推进民主办学的步伐;执行《高等教育法》,保障教职工权益;依法办事,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加强《高等教育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打好依法治校的基础;按照《高等教育法》要求,在依法治校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几点体会:贯彻《高等教育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根本;加强法制宣传是基础;加强民主管理是保障。王春秋还就有关情况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道玉通过几天的调研,在听取汇报后说:我感到学校领导素质高,对《高等教育法》贯彻执行的比较好。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民主办学的步伐,以适应全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