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公司:
接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于2006年上半年,对各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根据校党字(2004)20号文《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科大”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各单位将近两年来在创建“平安科大”活动中的有关材料,认真组织整理、总结,报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所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宣传教育及“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3、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物(参与“法轮功”练习等人员)管理情况;
4、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使用、维修情况,消防知识的培训、演练情况,安全用电情况;
5、饮食安全和食堂管理情况;
6、校舍维护、学生管理、社团管理、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7、校园秩序管理、校内卫生管理、校内绿化状况、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学生的行为举止养成情况;
8、保卫队伍建设、技防设施建设、治安综合治理、公共聚集场所管理、大型活动管理情况;
9、校内安全督促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0、用于“平安科大”建设的经费投入情况(各项支出列明细表)。
材料的上报可采取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学校将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检查评估前,对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各单位要认真整理总结,务必于2006年1月10号前将材料报保卫处。
泰安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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