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156号),结合学校和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十一”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十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9月30日(周六)、10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课)。其中,9月30日(周六)上10月5日(周四)的课程,10月8日(周日)上10月6日(周五)的课程,上课节次、教室不变。10月4日(周三)的课程和9月30日(周六)、10月8日(周日)的公选课及双专业课程,如有需要补课的,由任课教师与教科部教务科联系安排补课。
“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正值校庆筹备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庆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行政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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