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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0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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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更好地发挥广大学生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的先导和劲旅作用,促进校区青年志愿者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完善青年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及各方面配套机能建设,深化推进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志愿者服务事业,经研究决定,泰安校区团委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泰安校区青年志愿者是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学生自愿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主要负责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校区各种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等。

校区团委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山东科技大学学生手册关于成立山东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意见》和泰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2005第30号文件,制定《关于对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青年志愿者注册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青年志愿者的宗旨、管理机构、适用对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志愿服务活动奖励与惩罚、注册条件、编号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同时制定了详细的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领导小组名单、青年志愿者组织编号分配、组织注册登记、个人注册登记、服务记录、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报表,为活动开展中活动的顺利完成、责任到人保驾助航。

青年志愿者注册实施办法的制定推动了我校区青年志愿者行动向规范化、项目化、特色化、阵地化方向发展,为下一步开展更多公益、志愿活动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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