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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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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证校区和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从构建“和谐校园”要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校园防火机制,全面查找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在校区统一领导下,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存在的数量,查找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火灾隐患整治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经费投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校区消防安全环境。将火灾隐患降到最低限度,有效防止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校区平安。

三、普查整治的重点

1.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建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好;自动消防设施有无缺少、损坏现象;消防联动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2.室内外消火栓的数量是否配足,压力能否达到要求;室内消火栓的配件(水袋、水枪、扳手)是否齐全;灭火器的数量、型号是否达到防火标准,有无超期使用,需要维修、更换、填充的数量。

3.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国际教育中心、幼儿园、实验室、机房、语音室、体育馆、学生宿舍(公寓)、学生餐厅、礼堂、浴室、宾馆、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设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损坏。

4.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与师生生活区的间距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用电线路是否科学正确,有无老化、违规违章布线、乱扯乱拉电线和违规用电、用火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活动,采取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集中整改的工作方法,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下旬)

校区部门、单位按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利用会议和校园媒体对师生员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工作开展的方法和要求,确保普查整治活动深入、扎实、有效。

(二)普查整治阶段(2006年11月底至2007年1月15日前)

一是落实责任(2006年12月12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选派指定参加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明确落实责任,学习掌握普查整治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提高发现隐患、指导所属单位整改隐患的能力。

二是普查整治(2007年1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重点,逐个单位、逐个场所、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统计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进行彻底整改。单位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在采取严密防范的基础上,向校区主管部门报告,统一整改。

三是汇总分析(2007年1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认真进行统计,建立火灾隐患数据档案,向校区报告的同时,实施动态追踪检查。完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7年2月25日前)

在各部门、各单位普查整治的基础上,由校区统一组织检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全面实施整改,努力达到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实现火灾隐患整改目标,确保校园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3月10日前)

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校区要认真搞好检查验收,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普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内容要全面详实。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方案,要分门别类,搞好统计建立档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搞好发动。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校区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全面负责校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或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查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搞好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教育,积极创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平安的氛围。

2.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协调与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把火灾隐患找准查实,整改到位彻底、效果明显,确保防火安全。

3.加强监督,落实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以对学校和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实施跟踪。对于因工作不利,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人员,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加大投入,搞好整改。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的工作。校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以开展普查整治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增大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善校区消防安全工作现状。搞好科学论证,突出重点,把握长远,使经费投入发挥最大效能,以达到普查整治工作要求。

特此通知

 

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泰安校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灵昌

副组长:刘传玺  任相会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福泉      王以功  王金涛  韦安永  吕芸芳

张兆生  张顺发  张恩生  李桂利   胡灿新  赵洪明 

逄杰文  郭剑平  高尚宇  雷宪法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任:雷宪法

  员:王文鑫  王绪久  朱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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