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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七年寒假放假的通知(更新)
  • 发布时间: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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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及工作安排,现将2007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教育;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对各办公室、实验室的门窗、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要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生126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34日前返校。没有评建任务的教职工129开始放假,33正常上班。任课教师于22日前将课程考试成绩分别交学生所在系和教科部。各系自35开始集中对学生注册。参加留校勤工助学、学生干部学习班的学生,按学团工作部的通知留校、返校。

请各系按照校区要求将假期留校学生名单报学团工作部,留校学生由学团工作部安排宿舍,教科部安排学习场所。寒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准举办各类学生培训班,特殊需要举办的,请将办班情况报教科部和学团工作部,由分管校区领导批准后通知保卫处、后勤公司和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图书馆要做好假期教师和学生的阅览及图书资料借阅工作。

三、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各部门各单位承担评建工作的教职工原则上上班至2412724正常上班),各单位可根据评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行安排教职工轮休(轮休至32)。轮休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尤其要落实好实验室值班及重点部位的昼夜值班。各部门各单位值班表请于124日下午下班前报行政办公室。218224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总值班室设在校区保卫处。

四、根据省招办和学校招办工作安排,我校于313日在泰安校区进行美术类招生报名及专业考试工作,请教科部、学团部、资产部、保卫处、水电暖办公室、后勤公司全体人员226开始正式上班,参加美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31日前各系(部)落实监考教师,请各系(部)有关管理人员及教师按时返校。

五、保卫处要对教学办公区、学生生活区、职工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后勤公司、水电暖管理办公室要做好伙食及水、电、暖供应工作,寒假期间除1#号教学楼外的其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及学生宿舍将停暖。学团工作部要做好假期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协助水电暖管理办公室做好学生公寓暖气、自来水的停供及复供工作。校医院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对危、急症病人的及时救治。

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安排。

八、春节前必要的座谈会、走访慰问等活动,要本着节约、简朴的原则进行。

九、假期作息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14301700

十、值班电话:

保卫处:30 78110  62 27110

水电暖管理办公室:30 78978  62 21978

水电维修:30 76354   62 26354

校医院:30 76415  62 26415

 

 

 

 

        行政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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