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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校区2021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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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校区工作实际,现将泰安校区2021年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自7月17日至8月29日放暑假

(二)管理服务人员7月17日、18日(星期六、日)正常休息,7月19日至21日、8月27日至29日上班,7月22日至8月26日安排轮休。轮休期间,各部门、单位安排值班。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及驻地有关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暑期教育教学和校庆筹备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好工程实训、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及建校七十周年庆祝活动筹备等工作。

(三)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水、电、饮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做好暑期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保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假期期间外出的,部门、单位正职要向校区报备,其他人员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备。

(六)做好工作总结谋划。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科学谋划下半年工作,为新学期工作做好准备。学校拟于7月19日至23日,举办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四风”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建校70周年校庆活动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校纪字〔2021〕13号)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严守纪律规矩,强化履职尽责。

(八)请各部门、单位于7月1217: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邮箱报校区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石建,联系电话:3076235。

附件:2021年暑期值班安排表

 

           泰安校区党政办公室

             2021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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