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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校区2023年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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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2023年度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安排,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东校园: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3号教学楼

西校园: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2 号教学楼

二、学生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要求

1、参加测试学生提前30分钟进入待测室,再由工作人员去待测室带领考生进入人脸采集室进行信息采集(如擅自进入采集室,则视为无效测试),并牢记准考证号后六位(详见附件1);

2、学生须持身份证参加测试;

3、测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

4、考生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测试纪律,不大声喧哗;

5、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6、各学院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对接、协调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校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10月13日前电话报送),并组织学生根据测试安排准时到达指定待测室,测试安排(见附件1)

7、根据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全面启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鲁教语办函〔2023〕8号)要求,2023年度山东省将全面启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新增防作弊设备,严禁替考。本次测试将不再举行考前培训,各学院自行下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附件2)、《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考生必看)-人脸验证》(附件3),并通知考生及时查阅,做好相关测试准备工作。

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区党政办公室人事科(1号楼318室,内线76231)。

附件:

1、泰安校区测试时间、地点安排及测试号查询

2、《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考生必看

3、《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操作指南(考生必看)-人脸验证》

党政办公室人事科

2022年10月11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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