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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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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与数量

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设置以下两类项目:

(一)市青年科技创新个人:不分等级,每年评定不超过6人。

(二)市科技创新成果:设立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每年评定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成果不超过10项,二等成果不超过30项,三等成果不超过60项。

二、提名办法和条件

(一)提名办法

本年度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单位提名: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及省属驻泰有关单位,以及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单位,经市科技委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确认提名资格后,可进行提名。

专家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入选国家、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专家等,可按《评定办法》规定进行提名。

(二)提名条件

1.市青年科技创新个人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泰安市域内公民;

②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省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市科技创新成果二等项目以上;

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市科技创新成果

①项目整体技术经过1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

②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

③提名项目不得重复使用已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论文论著等支撑材料;

④提名市科技创新成果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1项;

三、提名公示

各学院、各部门应当对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选择推荐本学院、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泰安校区教务部审查申报材料并组织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创新贡献、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提名书中主要知识产权、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提名时间

确定提名项目后,校区于2025年10月20日起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提名书。

网址:http://120.53.241.157/

五、提名及公示材料报送要求

在项目(人选)提名阶段,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复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25年10月20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将申报人需要网填系统的提名书及公示相关材料报送至泰安校区东校园1号楼118室。

不明事宜请联系泰安校区教务部。

联系人:牛晓琳 联系电话:3076066

附件: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相关材料

泰安校区教务部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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