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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关于开展2025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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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9日是第34个全国消防日。为全面提升校区消防工作水平,有效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区安全稳定,按照校区工作安排,决定11月在校区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

1.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集中观影、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条幅、平安校园宣传栏、LED屏等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和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宣传防火知识,规范师生员工用火用电行为。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学校规章,开展火灾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安全管理部、学团工作部和后勤管理部等部门组织安保、宿管及物业人员进行灭火技能培训,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应对能力。

(二)组织应急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适当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辖区火灾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和提升师生员工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能力。11月中旬,组织校区新生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查改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坚持做好每月检查和消防重点部位每日巡查的基础上,再开展一次安全全面查改,坚持隐患即查即改,建立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1.各部门、单位对所管辖、使用的场所进行用电防火专项检查。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a)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b)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c)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记录;d)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e)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f)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g)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h)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i)商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j)涉及重大活动临时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2.11月中旬,校区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用电专项检查和新生宿舍全覆盖安全检查。

3.校区聘请的专业机构正在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测和电气防火检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及时整改检测反馈问题。

4.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校区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四)开展“识风险、懂预防”科普教育

针对用火用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聚焦施工动火作业、用火、用电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吸烟引发火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师生员工的消防科普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有效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提高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11月初,校区组织校区新生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校区各部门、单位至少举行一次消防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档案留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着力提升师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火灾隐患查改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协调推进,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责任事故。

(三)严格督查,力求实效

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部门、单位 “堵塞生命通道”“私拉乱扯充电”等隐患问题,以查促改,以改促进,不断提升校区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各部门、单位请将“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和隐患查改情况,于12月10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李林融邮箱。

泰安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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