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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校区各部门各单位用电量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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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能源精细化管理要求,参照《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水电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青岛校区、济南校区用电量公示实践经验,按照校区工作部署,自即日起,启动泰安校区各部门、各单位用电量公示工作。

本次仅公示可单独计量的办公室及实验室用电量。办公区域与公共区域用电未单独计量的,暂不纳入本次公示范围。后续待计量设备优化升级(含新增电表安装)后,将实现用电情况精确计量。

本次公示电量计量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如您对本次公示工作有意见及建议或各单位需要了解用电总量情况,请联系校区后勤管理部水电暖管理中心。联系人:部学军 电话:3078977。

感谢您对校区水电暖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后勤管理部水电暖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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