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学院《关于评定2018年泰安市慈善总会助学金的通知》(学处函[2018]31号)等文件精神,各系广泛宣传,认真部署,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完成了初评工作,拟报请批准夏东亮等30名学生获得2018年泰安市慈善总会助学金(名单见附件)。
为充分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初评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10月30日-11月1日
监督电话:0538-3079776
电子信箱:taxqxsc@163.com
办公地址:东校园1#教学楼226室、西校园办公楼203室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2018年泰安市慈善总会助学金初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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