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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科协2018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申报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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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泰安市科协现面向全市开展 2018“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以下称“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题范围

调研课题以聚焦泰安发展为前提,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由专家结合专业所长和研究领域,根据以下四个方面自主确定课题题目。

全市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三强”企业培植,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调研;围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化工、纺织、煤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展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科技创新调查研究。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科技工作者调查研究。围绕新形势下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队伍结构、创新创业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科协自身发展研究。紧紧围绕“四个服务”,推进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对新时期科协及其所属团体的性质、功能、定位及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等方面开展研究;围绕科技社团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等方面开展研究;围绕加快企事业科协、农技协、青少年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开展研究;围绕泰安市县区级科协组织现状调查、泰安市高校科协功能发挥、新形态科协组织形式、科普教育研究等开展研究。

二、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市科技创新智库专家优先。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作为课题申报单位和资金接收单位。

三、经费资助

1.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对确定资助的调研课题填写《泰安市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任务书》(以下称《任务书》),作为课题实施、工作检查、经费审计、结题验收的依据。

2、市科协根据《任务书》向课题承担单位拨付课题资金,每个课题资助额度 1-3 万元。

3、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负责人是课题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课题管理的规定,确保课题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4、对于因故被终止执行课题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故被撤销课题的已拨资金,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四、其他事宜

1、《申报书》一式三份, 10 8 日下午 5 点前报科研部科技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文泉      话:  3078551  

电子信箱:takyb2010@126.com 

科研部

2018928

2018科技创新智库调研课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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