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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泰安校区教学科研单位工作业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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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采矿工程研究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总体安排和《关于做好中层领导班子、处级干部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就2017年度教学科研单位业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评估小组

组长:王以功

成员:校区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教务部、科研部、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人,各教学科研单位代表

二、评估方式

采取评估小组综合评议方式,必要时找相关人员面谈或到单位实地考察。

三、评估内容

教学科研单位工作业绩的评估工作,侧重于评估教学工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学团工作、创新突破等方面内容。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2017年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山东科技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基础、工作条件、主观努力、历史情况与现实情况,附各教学科研单位“十三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2017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四、评估方式

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

312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工作报告及《2017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对照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axqdzbgs@126.com,同时将纸制版(1份)报送至党政办公室(东校园1号楼326室)。

附件: 2017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对照表

 

工作业绩评估工作小组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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