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2016年12月以来,各单位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科技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准确掌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总结表彰在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4〕5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工作。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的成果和2016年11月30日前已获奖但未参加2016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的成果。
(二)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本科学生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参加校内外会议等活动的获奖学术论文和2016年11月30日前已发表但未参加2016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的学术论文。
(三)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期间申请并获批的学生软件著作权。
(四)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申请或获批的专利。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参加校外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的成果要提交以下材料:
1.比赛通知复印件:需盖有主办单位公章,同时加盖材料报送系团总支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并加盖报送系团总支公章。
2.获奖通知复印件:需盖有主办单位公章,同时加盖材料报送系团总支公章。没有纸质通知的可从网上下载并加盖报送系团总支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
(1)学生获奖证书需盖有主办单位公章,同时加盖材料报送系团总支公章。
(2)所有学生获奖证书均须提交,其中,以团队形式参赛并获奖的获奖证书要装订在一起。
4.项目指导教师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获奖证书的,不予认定为项目指导教师。
5.基础课部组织参与的科技创新竞赛获奖项目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刊物的原件(核对完毕后原件返还学生本人),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EI等检索的论文,需再提交学校图书馆检索证明。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送系团总支公章。
(三)在校内外会议上获奖的学术论文需提交会议通知、获奖作品名单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材料需加盖报送系团总支公章。
(四)由团委、教务部、科研部统一组织的校外科技创新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山东省科技创新大赛等)获奖情况由团委、教务部、科研部分别进行统计。
(五)由团委、科研部组织的校内科技创新竞赛由团委、科研部分别进行统计,各单位不需再单独上报。
(六)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团委提供,各单位不再上报。
(七)学生已获批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加盖系团总支公章的关于主要参与人名单的证明。
(八)专利材料
1.专利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申请费发票、授权费发票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系、班级、联系方式)。
2.专利证书(铅笔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系、班级、联系方式)。
3.2016年立项资助项目已经产生但还未报销的申请费、授权费发票原件(发票背后铅笔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系、班级、联系方式。缴费信息显示为个人的,还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工作是为准确掌握本年度学生科技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及编写2017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公报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不重复、不遗漏。
(二)截至2017年11月30日已经参加竞赛但成绩未公布的竞赛项目或已投出但未收到录用通知书的学术论文不参加此次成果统计,待成绩公布或收到录用通知书后于12月31日前单独提交到校团委,12月31日还未公布成绩或收到录用通知书项目的参加2018年科技创新成果统计。
(四)12月8日,校区团委将集中开展材料上交及审核工作,由系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老师将材料按附件4要求提交,逾期不再受理。《2016年12月以来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一览表》、《2016年12月以来本科学生发表论文一览表》、《2016年12月以来学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情况一览表》电子稿待审核无误后发团委公共邮箱:kjxytw@163.com。资料不全的项目将不编入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公报,不给予奖励,相关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联系人:尹发利,电话:3078011
附:1.2016年12月以来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成果一览表
2.2016年12月以来本专科学生发表论文一览表
3.2016年12月以来学生申请软件著作权一览表
4.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材料上报时间一览表
团委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统计工作有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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