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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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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逐梦之旅”的大学生回信精神,推动校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大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同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2018年“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创青春”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委  学生处  教务部 科研部
三、竞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附件要求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我校毕业生,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附件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创业实践挑战赛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维持自身发展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附件要求,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系级选拔后报送,创业计划竞赛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参赛资格及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2017年9月22日-11月20日)
各系要做好项目选择、团队组建等工作,并组织对项目成员进行专业培训。
2.决赛(2017年12月-2018年3月)
进行深入培训、交流学习,完善商业计划书。开展决赛评审、答辩,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大赛。
3.参加全省及全国比赛(2018年4月至10月)
组织校内答辩、研讨,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组织参加省赛和国赛。
五、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按照3项主体赛事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六、说明及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做好竞赛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成功创业校友进校园”、“学生创业典型报告会”等活动,激励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2.各系要制定政策,狠抓落实,重点扶持,要鼓励学生跨系联合组队,确保参赛团队成员之间专业知识形成互补。要充分调动校内外创业导师的参与积极性,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人:尹发利
联系电话:3078011
                                                                                                                        团 委        学生处        教务部         科研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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