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润兴成才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润兴成才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励标准
评奖范围为校区、学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年。
二、名额分配
资土系2人、机电系2人、信息系2人、经管系2人、文法系2人。
三、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均可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奖期限(2016-2017学年)及评奖期间内,无违规违纪、不诚信等记录,截止10月31日,本学期已经到期且未反馈的违纪处分通知单或通报批评涉及到的班级学生,暂不参加本次评选;
5.学习刻苦努力,2016-2017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本班级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6.2017-2018学年被校区、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连续参加勤工助学满一年以上者;
7.2017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档等大额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再申报本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处向各系下达评选通知,学生个人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润兴成才奖学金”申请表》;
2.各系按照评奖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按照分配名额向学生工作处推荐候选人,并于10月31日前将《“润兴成才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润兴成才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在校区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生工作处将获奖名单报“润兴成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润兴成才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润兴成才奖学金”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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