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金天牛成才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金天牛成才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奖励标准
评奖范围为校区、学院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专科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年。
二、名额分配
资土系16人、机电系18人、信息系4人、经管系9人、文法系3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人数占各系分配人数的50%。
三、申请条件及评奖原则
(一)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奖期限(2016-2017学年)及评奖期间内,无违规违纪、不诚信等记录。截止10月20日,本学期已经到期且未反馈的违纪处分通知单或通报批评涉及到的班级学生,暂不参加本次评选。
2.其他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Ⅰ.2016年被校区、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连续参加勤工助学满一年以上者;
Ⅱ.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Ⅲ.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Ⅳ.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本人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V.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
(3)积极参加学术研究,以第一、二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4)积极参加创新发明活动,且为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在“挑战杯”等政府或一级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专业学科竞赛、人文艺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评奖原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2016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档等大额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再申报本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按照评选通知要求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金天牛成才奖学金”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其他条件中第3、4、5);
2.按照评奖条件,各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将拟获奖人员初选名单在系内公示后,于10月20日前将拟获奖人员的申请表、汇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推选的获奖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后,在校区范围内予以公示;
4.公示完毕后,学生工作处将获奖人员名单报“金天牛成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1:“金天牛成才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金天牛成才奖学金”汇总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