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班级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11

  • 浏览量:

 

各系: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6〕5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校区、学院2017级本科班级班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
2.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4.学校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和近期退休人员;
5.身心健康。
二、选聘与配备
1.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各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2.本次主要为校区、学院2017级班级选配班主任,每个班级配备班主任1名,每名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
3.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2年。
三、其他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高度重视班主任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选聘符合条件人员担任2017级本科班级班主任。同时,结合校区、学院和本系实际,积极选聘一定数量的机关、系部管理干部担任班主任。
2.做好培训,务求实效。各单位选聘的班主任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班主任要从新生入学开始,深入宿舍,深入教室,深入班级,深入活动,深入“山科易班”,深入了解学生,指导学生,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3.各系要于9月15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班主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skdxscjf@163.com。为便于2017级本科班级班主任注册个人易班账号,使用“山科易班”平台开展相关工作,汇总表中须统计班主任入校工作年份和工资号,校区、学院将在选聘工作结束后将班主任信息导入易班后台。另校区、学院“山科易班”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1日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7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7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