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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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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 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的意见》(校党字〔2016〕39号),泰安校区(学院)拟在文法系组建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并配备2-3名专职教师,现将选拔《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区成立《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选拔工作组,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二、选拔类别、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类别及名额
《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2-3名。
(二)选拨范围及条件
1.选拨范围
泰安校区(学院)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或其他高教系列教师。
2.选拨条件
(1)中共党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现象。
  (4)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5)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主要相关学科背景和相应的科研能力及成果。
(6)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前四项为必备条件,后两项可具其一。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7月22-23日,个人申报(填报报名表,见附件),单位推荐。申报材料于7月23日上午10:00前报文法系教科办。
(二)7月23日下午,资格审查。
(三)7月24日,面试答辩,确定初步人选。
(四)校区研究确定人选报学校。
  (五)学校研究聘任后;专职教师办理岗位调整手续。
 
 
 
党政办公室   文法系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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