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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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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7月22日至9月3日放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暑假期间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7月25日至8月31日安排轮休,7月22日(星期六)、7月23日(星期日)、7月24日(星期一)、9月1日(星期五)、9月2日(星期六)、9月3日(星期日)上班。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假期值班作息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周六、周日正常值班。请将暑假值班安排表于7月20日(星期四)12:00前报校区党政办公室(通过办公系统内部邮件发送,值班表模板见附件,联系人:朱化田,联系电话:3076240)。
三、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做好假期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泰安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和治理违法建设行动。7月22日组织对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暖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假期期间,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要落实好昼夜值班。
学生7月21日考试结束后,没有宿舍调整任务的学生即可离校,9月3日前返校。参加由学生处、团委组织的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和留校勤工助学的学生,按学生处、团委的要求留校、返校。暑假期间,确实需要使用教室的,须按照校区学院《寒暑假期间教室管理规定》执行。图书馆要做好假期教师、学生的图书阅览和资料借阅工作。
安全保卫部要对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校内值班、巡逻,做到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维修改造工程的调度和管理,保障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后勤管理处和水电暖管理中心要做好伙食供应以及水、电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期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宿舍楼管理工作。校医院要妥善安排好医务人员值班等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活动敛财等行为。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假期和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能够取得联系。
六、各部门、各单位要对2017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要根据学校和校区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2017年下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为做好新学期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七、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举办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和总结部署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值班电话:
安全保卫部:东校园:3078110;西校园:3079010
水电暖管理中心:东校园:3078978;西校园:3079767
水电维修:东校园:3076354;3076435;西校园:3079090;
          3079085
校医院:东校园:3076415;西校园:3079957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暑假放假值班安排表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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