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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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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生工作安排,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服务,让广大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地离开母校,顺利愉快地走上学习和工作岗位,现将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毕业生校园卡将于630日停用并注销,校园卡不收回,留作校友纪念,校园卡内余额不予退回,请消费完毕;毕业生离校前也可到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27室)将卡内余额转入留校人员校园卡使用(办理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及转入人员校园卡)。

2.对于休学、参军等需要延期毕业的同学,请在注销前携带校园卡及相关证明到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办理延期手续。名单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教务部的名单为准,如有不符请到校园卡管理办公室核对。

3.毕业生校园卡将于612日起由银行自动圈存转账改为自助圈存转账,延期毕业同学的校园卡如需继续开通银行自动圈存转账功能,可凭复学通知书随时申请开通(前提是绑定的银行卡未更换)。

4.如果校园卡有欠款情况请及时充值,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特此通知

 

校园卡管理办公室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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