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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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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泰安市党代表推选工作办公室工作部署,请按照“两上两下”推荐程序,认真做好泰安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数量

我校共有正式代表名额2名,其中,领导干部1名,一线教师1名。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30%以上的数量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校区范围内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3。其中,党员领导干部1名,一线教师2名。推荐人选可以是本部门、单位党员,也可以是校区其他部门、单位党员(包括离退休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二、推荐程序

党支部按照推荐数量,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一步征求党员意见后,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人选名单,再拿下去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于1219日下午3:00上报校区党委(联系人:许志伟,电话:3076209);校区党委根据多数党总支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人选名单,征求各党总支意见后,研究提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泰安校区党委  

20161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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