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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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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近期,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国家级考试和校内学期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作弊现象,保护学生切身利益,结合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规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

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要重申国家级考试中作弊的严重性,凡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提供出售试题答案、“枪手”替考等作弊行为,均属涉嫌犯罪行为,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要重申学校有关考风考纪的规章制度,让每一名学生都知晓明了,哪些行为属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违纪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处分结果会对自己今后的发展有哪些不利影响等。

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态度
    各系要加强学生学习态度教育、文明诚信教育和诚信考试的倡议,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切忌存有侥幸心理,坚决抵制任何作弊行为,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考试。要教育学生避免因“人情”“面子”等原因参加替考,减少和防止各种替考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考试期间学生外出的日常管理

凡学生外出,必须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掌握学生外出的去向,对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实行特殊时期的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各系学生工作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审批请假离校行为,全面掌握特殊时期学生在校、离校情况。

四、加强考试期间的考场巡查工作

各系学生工作干部在考试期间,要按照有关要求走进考场,走近学生,及时提示或警告可能出现的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对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同学,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速处理,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效果,切实降低学生违纪和作弊情况。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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