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区党字〔2016〕6号),现将校区、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区、学院《形势与政策》课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二、教师选拨范围及条件
(一)选拨范围
从泰安校区两课教研室、思政系列人员、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热衷于本课程教学的老师中选拔,以思政系列的人员为主,遴选40人左右。
(二)选拨条件(前四项为必备条件,后两项可具其一)
1.中共党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违规违纪现象。
4.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
5.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主要相关学科背景和相应的科研能力及成果。
6.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
三、相关程序
(一)7月22日,个人申报(填报报名表,见附件),单位推荐,于7月23日上午10:30前报学生处。联系人:江峰,联系电话:76261。
(二)7月24日,校区、学院《形势与政策》课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任课初步人选,报校区、学院《形势与政策》课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公布聘任人员名单。
学生处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报名审批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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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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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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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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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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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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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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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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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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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科研情况(论文、著作、课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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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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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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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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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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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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