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区工作安排,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后使用情况,为了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科学编制适应学校发展的公用房配置规划,校区决定对公用房进行专项清查。
一、清查范围与内容
泰安校区东、西校园的现有教学用房、实验、实习、实训、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等)商业用房及校区划拨土地上的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核实公用房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使用单位等基本信息,清查结果将作为公用房定量核算、配置、调整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二、进度安排
1.单位自报阶段(2016年 7月18日至7月21日)各部门、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使用公用房的清查工作,按照使用公用房产(校园位置-楼号-楼层门号)进行填表(详见附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汇总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泰安校区资产部东校园一号楼130室, 电子邮件同时发至13954877770@163.com邮箱。
2.全面清查核查阶段(2016年7月23日---8月23日)在全面核查各单位上报的有关公房使用数据的基础上,由校区资产管理部专人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工作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暑假期间安排专人配合工作。核查工作完毕后,整理汇总形成公用房最新基础数据,并报泰安校区。
三、工作要求
1.公用房清查工作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布置,指定专人负责清查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按工作进度开展,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自报工作,做到不缺报、不漏报,房屋使用功能清。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
2016-07-18
公务用房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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