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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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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校区“三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安排及有关文件精神,在考试期间进行校区、系部两级巡视。现将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区巡视小组安排

  长:蒋金泉

副组长:耿献文  黄德杰  王靖磊

成员及具体分工:

东校园:卢    连传杰  刘瑞国  邵洪强  杭正泉  端木祥展  康梅英   

西校园:焦方蕾  刘太安  刘庆志  王学宁  石仁斌  田建国       

二、巡视时间

2016711722,考试具体安排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巡视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佩戴监考证,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务科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

3.抽查学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检查考场考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座,查看监考教师是否已经督促、检查学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检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发现监考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制止;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

5.维持考场秩序,对考试过程不符合考场要求的情况,及时处理,并报教务科。教务部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

四、系部巡视

各系部根据教务部要求,安排好本系部巡视。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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