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6-17

  • 浏览量: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推动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高学会[2016]51号)精神,学校将组织我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主设计、开发、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

本次评选分为电类、机类、其他和实验教学软件四大类。

二、评选方式

此次活动采取评选和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模式,初评入选作品可获决赛入围奖,初评入选作品自愿参加展示和终评活动。

终评采用现场展示与评审相结合的模式;参加终评的作品必须参加20161017-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的全国高校实践教学改革系列论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展示活动,此次评选搞活动共设一等奖12项、二等奖40项和决赛入围奖(按参评作品总数的40%计)。

三、评选要求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16610日至715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http://www.caigou.com.cn/zzjj2016),并将自制仪器设备的作品简介、主要性能及特色描述、自制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和安全性论证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本次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通知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立                    话:3076232

  址:1号实验楼202-B         E-mailtasysxk@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教 务 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上一篇:关于举办“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参加全省“守护生命、平安山东”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