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决定对校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进行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面向师生提供的所有服务事项,包括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公布方式
通过本部门单位网站对所需公布事项面向师生进行公布。公布时,应在网站中设立专栏,并放置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对提供的所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清单,逐项编制办理指南,并实行动态调整。
2.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精简办理程序,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3.请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将所需公布事项予以公布,并将服务事项目录(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校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李健,地点:1#222,电话:3076240,E-mail: 44328798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各部门单位服务事项目录
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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