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公告

当前位置 : 校区主页 > 校区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4-10

  • 浏览量:

各系(部):

2012年度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第一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要结合泰安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实绩实效,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242717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学生提出申报项目的同时,必须落实好一位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对申报内容给予业务指导,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正在承担此类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建议本次不再申请新的项目。

3、作为项目主持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若一人同时申请多项者,必须选定其中一项申报,其它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1、网上填写注册信息

本次项目申报须通过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前,需先登录泰安市科技局网站泰安市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218.59.204.137:8887/stip),由申请人进行注册。在填写注册信息时,注意选择学校院系(因其他学校名单也在“学校”选项的下拉菜单中,不要选错),其他栏目中的信息按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身份证扫描件或拍摄的身份证照片(jpg格式),通过点击浏览按钮,选中将要上传的身份证图片,进行上传即可(上传的身份证一定是有本人照片的一面,其他图片无效)。

2、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

学生注册成功后,即可点击学生登录进入系统,在项目管理栏目中选择项目申报,进行项目申请书的在线填写工作。

3、随时关注项目的申报状态

学生填写完成申请书后,还要随时注意其申请书的“申报状态”,只有经学校科研部审查合格的项目才能通过,并上传到市科技局。没有通过的,申请人要主动与科研部取得联系,弄清原因,限期进行修改。由于申报过程的环节较多,因此要求申报项目的同学应提前做好申报工作,以免误时。

4、申请书的输出与打印

按照申请书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无误后可以输出。输出的申请书格式为PDF格式文件,打印一式二份,左侧装订。

5、报送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和学生证附件

1)报送申请书

纸质申请书须有项目申请人签名,之后交指导老师和系(部)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系(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及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报送科研部。

2)报送身份证和学生证附件

项目申请人和所有参加人员,需要将自己的身份证(有照片的一面)和学生证(封面和有个人信息的一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与申请书一同报送。

五、如申报过程中还有其它不清楚的问题,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靳博  ;电话:307855113176822192

                                       科研部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清华大学出版社来我校举办教材巡展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