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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示范法庭在校区(学院)开庭
  • 发布时间: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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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进文法系法学专业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教学水平,加深同学们对法院审判程序的了解。527日,泰安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文法系模拟法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文法系相关负责人及130余名同学参加了旁听。

该起交通肇事案件发生于2014115日凌晨6时许,被告人驾驶特殊结构货车在返家途中,为躲避迎面驶来的三轮车,紧急拐弯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泰安市高新区检察院公诉人员认为:被告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全部责任。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认事实无异议,但是请求法院考虑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已患癌症的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酌情予以减轻刑事处罚。(文:唐信玲 初亚男 图:李春华 编辑:王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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