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注:申报2018重点研发计划的,将不能申报本年度省基金等省科技计划项目), 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不得申报。
4、实行限额申报,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90%高于50%(含50%)的申报单位,以2017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8年申报项目数量。限额方式以市级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独立医疗机构为单位,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设定限额指标,额满不再受理。对验收率低于50%的,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221.214.94.50:81/idpweb/)。
2、已注册帐号的申请人请使用原帐号登陆;未注册的,请联系科研部科技计划科创建申报帐号,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
3、审核推荐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9:00(省科技厅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5:00)。
联系人:程文泉 电话:3078551
电子邮箱:takyb2010@126.com
科研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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