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青岛市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资助5000元。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针对不同情况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不同额度奖励。
3、有效发明专利: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1年、2006年、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满10年,给予6000元资助;满15年,给予13000元资助。
二、资助申报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交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并以单位填写2016年授权发明专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2、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前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请符合条件的有效发明下载《副本请求书》(附件4)按注意事项填写后与2016年缴费收据复印件、《青岛市有效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起于1月7日下午5点前交至东校园办公楼216室,过期视为放弃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申请。
3、对于共同申请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纸质版委托书(附件3)。
4、有符合条件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请单独联系知识产权科。
三、受理时间及注意事项
1、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2月18日 。
2、请专利发明人将相关材料交至东校园办公楼216室科技成果科,汇总表纸件(附件1)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hznn2005@sina.com,请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过期不候。
联系人:刘焕芝 3076066
科研部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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