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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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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暑假即将来临,实验室调整搬迁正在进行,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有效可靠防范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求对各实验室逐一排查防盗、防火、防水及相关设施,同时特别注意实验室搬迁调整时期的实验设备、实验设施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靠搬迁保证措施确保实验室顺利、平安、完好地搬迁。

二、实验管理人员要强化责任心,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严格对出入实验室人员登记管理,清理并管好实验室的钥匙,不得将实验室的钥匙交由学生或其他人员管理,已经交由他人管理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六、严格实验楼及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各系(部)凡在实验室进行校外培训等各类大型活动必须到教务部备案。假期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如果假期期间使用实验室,必须经所在系(部)同意后,到教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七、各单位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八、作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实验准备工作,实验教学计划及实验材料购置计划开学一周内交至教务部实验科。

九、要求各系(部)对此工作高度重视,检查、整改及搬迁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搬迁保证措施于74日前报教务部实验科。

                                               

教务部

                                                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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