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及教学任务的顺利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共计21个教学周,2022级、2023级、2024级授课时间为第1-20周;2025级新生入学教育、军事技能授课时间为第2-3 周,其余课程授课时间为第4-20 周;第21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工作要求
1. 第9-10周(4月21日至5月2日),进行实施计划的整理、系统录入及校核工作。
(1)各相关单位应依照对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执行计划,并对数据进行核对。若发现任何问题,需及时向教务部反馈(联系人:邵洪强,联系电话:3076208)。
(2)教务管理系统的问题由教务部负责汇总(联系人:康梅英,联系电话:3076307),并联系教务处与强智软件工程师共同解答疑问。
2. 第11-12周(5月5日至5月16日),进行教学计划的编排:
(1)教务部将与开课单位合作,编制工程实训、通识教育课程及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进程;
(2)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系统数据后,需编排本单位各专业的课程教学进程,确保学期周学时均衡;
(3)5月16日,教务部将停止教学执行计划编写系统的操作权限。
3. 第13-14周(5月19日至5月30日),进行教学任务的下达与落实。
(1)各单位需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包括实验课程在内的所有课程的教师教学任务;
(2)5月30日,教务部将停止教学任务落实系统的操作权限;各单位需提交经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教学任务报表,以便进入排课阶段。
4. 第15-18周(6月2日至6月24日),进行课表的编排。
三、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校区统一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2. 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需严格审核,在具体安排上需考虑周到,严格按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实施计划,合理安排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实验项目的协调,确保课程教学协调有序,避免重复开课和遗漏开课,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各单位教科办需对本单位所属班级的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统一协调,在编制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时,需同时确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进行周数,非本单位的实践性环节由学生所在单位教科办负责协调和确定。
4. 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阶段,需注意不同类型、不同授课学时的班级不可进行合班授课。对于主要基础课以及专业主干课,尽量安排2合班以内,规模不得超过100人。
5.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提交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工作量核定将以教学任务分组等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6. 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6月24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至教务部(联系人:端木祥展,联系电话:3079021)。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部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