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现对2009年寒假前后有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09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至2月22日,共6周。学生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在完成既定工作的前提下,自1月12日开始安排轮休或值班工作,2月18日前到校,到校后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加强返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并做好开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各系主要学生干部要在2月20日前到所在系报到,准备参加工作培训。
二、具体工作
(一)考风考纪教育
1.期末考试刚刚开始,考试期间,在做好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的基础上,要加强对考场的巡视工作,对于企图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制止,解决在萌芽状态。
2.在对期末考试期间构成考试作弊的学生,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要从快处理,以教育全体学生。
(二)留校学生管理
1.根据校区(学院)实际情况,今年寒假女同学原则上不安排留校,其他留校学生必须参加校区(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工作。各系要严格控制留校人数,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
2.对申请留校勤工助学的学生各系应严格审核,并填写《2009年寒假勤工助学留校学生登记表》(基本格式见附件1),于12月26日17:00前报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批,12月30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各系后方可通知学生留校,同时各系要在留校学生中指定一位小组长作为负责人,并报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学生被批准留校后,各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三方应签订勤工助学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方可办理住宿手续。
3.被批准留校并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于1月6日持学生证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大学生教宿管理中心(1号学生宿舍楼212室)办理出入证,并签订住宿安全责任书。
4.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所有规章制度,并重申:不准从事赌博活动、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宿舍内喝酒或在任何地点酗酒、不准任何形式的自炊、不准夜间晚归或不归、不准使用禁用电器、不准留宿他人,要爱护宿舍楼内的一切设施,注意防火防盗。
5.为便于管理,留校学生全部统一安排住宿,其它宿舍将停水、停电、停暖,实行封门、封楼管理,封楼时间定为2009年1月8日16:00(参加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学生的住宿另行安排)。被批准留校的学生于1月8日持出入证要到指定房间住宿。凡不按时搬迁到指定房间或不经批准随意进入原房间或私自留宿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未被批准留校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离校时间为2009年1月8日16:00前,返校时间及宿舍楼开楼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始。离校时学生应把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保管。各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要找楼管人员登记查房封门,如不辞而别,宿舍一切损失由最后离开的学生负责。最先返校的同学要找楼管人员启封,如私自启封或破锁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留校期间外出要请假,对于违反规定的同学,将责令其限期离校,并根据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1.放假前,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集中发放一次临时困难补助,让贫困家庭的学生能高高兴兴回家过春节。
2.假期内,各系要组织人员有重点的对贫困生(特别是未缴纳学费的学生)的家庭进行走访,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做好资料的登记、整理和分类,以便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善始善终,按照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间离校和返校,没有具体要求的岗位,在2月21日前必须返校并向本系分管老师和用人单位报到。
(四)毕业生工作
1.要让毕业生充分利用寒假期间,积极联系、选择用人单位,给毕业生提供当地及附近有关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的相关信息,为毕业生的就业创造条件。
2.要教育毕业生在选择单位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严防毕业生盲目找单位陷入传销组织。
(五)主要会议安排
寒假开学前(2月19日),校区(学院)将召开学生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08年工作,部署2009年工作,并就开学前的有关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各系将召开主要学生干部会议,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安排新学年学生工作。(见附件2)
三、几点要求
1.各系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将寒假学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尤其是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及校区(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2.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寒假之前,各系要召开学生干部或全体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学习我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冰上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学生被抢、被盗、被骗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学生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查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3.在校学生一律不得以老乡会、同乡会等任何名义统一订票、包车回家、返校或出游。
4.寒假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留在泰安校区过春节的学生工作干部要经常深入到留校学生中间去,多关心留校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泰山科技学院)寒假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区(学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部、后勤总公司负责人以及各系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留校学生的全面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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