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17—18周(考试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系负责)。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按《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形势与政策>课安排意见》中所规定的学习范围设定。
三、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计划表》中的班级。
四、考试形式
考试仍采取撰写论文的形式,学生可以从考试选题中任选一题,联系实际独立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论文。
五、成绩评定
学生试卷的阅卷工作由本系任课教师负责。考试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计(考试成绩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教务部门外,同时还要在2008年1月18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和学生处各一份)。
六、考试选题
1.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体会;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
3.论大学生应如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4.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5. 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认识和感想。
党委工作部 学生处
200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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