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轻松助学金”评审办法》,现将“轻松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资助标准
评定范围为泰安校区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连续资助四年。
二、名额分配
资源学院4人、智能装备学院11人、财经学院5人,总计20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入校以来,无违规违纪、不诚信等记录;
5.学习刻苦努力,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本班级前50%;
6.志向远大,具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质;
7.家庭经济困难,日常生活俭朴,原则上应为2020-2021学年经校区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在校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终止受助资格。
四、评定程序
1.学团工作部向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达评定通知,学生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轻松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定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按照分配名额向学团工作部推荐候选人,并于5月13日前将《“轻松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轻松助学金”备案表》(电子版)报学团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团工作部对各学院推选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在校区网站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团工作部将受助学生名单报“轻松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
附件:1.“轻松助学金”申请表
2.“轻松助学金”备案表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学团工作部
2021年5月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