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教体艺〔2019〕4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0级学生起,将《军事理论》设为必修课,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列入教学计划。为切实加强和深化泰安校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军事理论课教师队伍,决定在泰安校区范围内选拔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强,师德良好,热爱国防教育事业;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3.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有效组织教育教学;
4.泰安校区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大纲要求,完成《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3.积极开展相关教学、学术研究。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个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军事理论课教师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4月13日17:00前交学团工作部(西校园行政楼203),电子版发送至355944806@qq.com。
2.审核选拔
校区组织学团工作部、教学科研部等有关部门确定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人选。
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3079005
附件: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军事理论课教师申报表
学团工作部 教学科研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