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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和市级表彰
  • 发布时间: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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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生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在2012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文法系送法下乡走基层重点团队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刘明远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李聪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

此前,文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还获得泰安市表彰。郭艳培被评为泰安市2012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刘志浩被评为2012年全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

2012818-22日,文法系18名师生在团总支书记郭涛林带领下深入到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和惠民县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都有较大提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也锻炼了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近几年,文法系每年暑期都会组织重点团队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后有3支服务团、5名教师和6名学生受到省级表彰,多名师生受到泰安市和学校团委表彰,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经成为文法系学生工作的一个特色和品牌。(作者:吕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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