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生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2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在201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文法系“送法下乡走基层”重点团队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刘明远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李聪被评为“2012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
此前,文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还获得泰安市表彰。郭艳培被评为泰安市2012年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者,刘志浩被评为2012年全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
2012年8月18-22日,文法系18名师生在团总支书记郭涛林带领下深入到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和惠民县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都有较大提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也锻炼了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近几年,文法系每年暑期都会组织重点团队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后有3支服务团、5名教师和6名学生受到省级表彰,多名师生受到泰安市和学校团委表彰,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经成为文法系学生工作的一个特色和品牌。(作者:吕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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