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谨防购物陷阱,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3月15日,公共课教学部积极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校内外普法宣传活动,团委书记刘明远、团委老师秦泽川、“律舟”志愿者协会和青年法学会共50余名成员共同参加。
活动采用“校内+校外”的模式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在校院内,志愿者向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在校外,志愿者们来到光彩大市场为店铺商家以及来往消费者发放宣传单页,向他们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了更加直观形象地让大家理解常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骗术,志愿者事先准备了大量经典的案例,让抽象的法律变得更加通俗易懂。短短几个小时的活动中,前来咨询的同学、商家、行人络绎不绝,他们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对大家的服务表示感谢。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将更大程度地参与到法律知识宣传当中,努力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文:李轩 图:李轩 孙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