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消防器材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充足性、可用性,进一步做好本年度消防器材更换、配备工作,现将2024年度下半年消防器材检查更换、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登记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灭火器及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室内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的配备和完好情况进行以下检查登记。
1、灭火器登记内容:管理单位、存放位置、灭火器配备数量、生产年月、压力表读数及外观。
2、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登记内容:标志灯类别、安装位置、配备数量、完好情况。
3、室内消防栓数量、水带数量、水枪数量、完好情况。
二、报送拟更换、新增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将需要更换或新增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做好使用计划表(需注明具体使用位置)报安全管理部,经安全管理部消防科检查核实后,统一进行更换、配备。
三、统计报送时限与要求
按照消防器材所在校园分别报送(东、西校园分开统计),登记表和计划表统一用Excel制作(内容格式见附表),请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表格报送安全管理部。东校园登记表送1号教学楼128房间,联系人:王新稳,电话:3078716,西校园登记表送一号教学楼C区警务室,联系人:李林融,电话:3076199。电子版发至李林融邮箱。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不留死角,明确专人负责。
2、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要求,灭火器使用期限为5年,更换干粉后使用期限为2年,消防水带必须开箱检查,确认消防栓、水枪和水带卡口是否配套,老化严重的需更换。
附件:2024年下半年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共4个表格)
安全管理部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