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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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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校区有关要求,结合泰安校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责任主体系统深入学、师生员工常态主动学,通过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培训、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系列行动

1.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消防、校舍和在建工程、食堂和燃气、实验室及危化品、实习实训、特种设备、校车和校园交通、学生宿舍、体育场馆、配电室和机房、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组织覆盖关键风险点的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项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校区安全管理部将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隐患排查的全面性、问题清单的准确性及整改闭环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2.开展校园风险隐患“吹哨”行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校区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安全管理干部、后勤物业人员、实验实训教师、食堂从业人员、宿管员、保安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真学真用、会查会改。鼓励师生查找举报身边安全隐患,当好校园安全隐患“吹哨人”,校区将对有效举报进行核实、分派和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

3.开展典型案例警示行动。各部门(单位)要把事故警示教育作为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选取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学生溺水、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校园欺凌暴力等领域典型案例,引导师生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4.开展应急演练和岗位能力提升行动。要重点围绕消防疏散、地震避险、防汛防台风、防溺水、食品安全、校车事故、实验室危化品泄漏、极端天气、校园暴力侵害防范等场景组织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宿管员、食堂从业人员、实验室管理员、保安员、物业人员、校车驾驶人等重点岗位开展实操培训,提升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处置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开展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精心组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浓厚安全育人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校区将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安全大检查”等系列活动。鼓励各部门(单位)和学生班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载体,发挥各自特色和优势,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要把消防、交通、防溺水、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食品安全、地震和极端天气避险、网络安全、防诈骗、防欺凌等内容融入班会、团课、专题讲座、实践体验等形式中,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做到“想安全,要如履薄冰,寝食难安;讲安全,要理直气壮,义正辞严;抓安全,要锲而不舍,从细从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校区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各自优势,做出特色。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将安全宣传教育深入融入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统筹协调,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横向沟通与纵向配合,真抓实干,切实利用安全生产月契机,推动校区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部门(单位)请于6月22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月”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进度、下步工作打算等台账资料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校区安全管理部李科老师处,联系电话:3079296。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内容。


安全管理部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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