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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 发布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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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校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校区党委副书记王民主持学习,校区两委委员、党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等内容。

王民结合所学内容,谈了学习体会,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他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有效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坚守人民立场、坚定历史自信、彰显使命担当、指引前进方向,必将激励全国人民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攻坚克难,为学校、校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既是学校安全管理规范,也是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依据。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校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文:刘钦兴      图:任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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