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校区教学管理工作需要,使校区教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一)教材选用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及教材的相对稳定性等原则,选用合适的教材。
(二)坚持精品原则。各门课程尤其是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要选用教育部统编或推荐,近期获全国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奖,或得到社会公认的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编著的高质量教材。在同等水平的教材中,应尽量选用内容较新、近期出版的教材。
(三)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统编教材、新华书店《教学用书汇编》目录内教材(目录外教材一般不能保证供应),两课教材应选用国家统编教材。
(四)选用校区教师主编参编的正式出版教材时,需填写《教材使用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教科部主任及校区领导批准,由教务科直接同出版社联系、订购、结算。校区不接收任何作者包销的教材。
(五)以下教材不得选用: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教材;专家评估不合格教材;连续两次教学评价较差的教材。
(六)每学期第12周前,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及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由教科部教务科列出各专业开设课程名称,下发至任课教师所在系部。
(七)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按照教材优选的原则确定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并详细注明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单价等,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系(部)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选用的教材,填报系部教研室《教材选用表》,按规定时间交教科部教务科,经教科部教务科汇总、教科部审核后,下发至学生所在系(部)。
二、教材征订及采购
(一)学生所在系部负责具体落实各门课程的教材数量,要具体到每个班级、每种教材的订购数量,并按规定时间确定所订教材的具体版本、数量,汇总后报教科部教务科。
(二)教科部教务科负责教材采购工作。教务科订购教材,仅限于教科书,不负责参考书的征订工作。
(三)为了便于订购教材,新生第一学年教材按计划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统一办理教材采购。
(四)因系(部)迟订、错订、改订教材而影响教学,责任由系(部)承担,因教材管理工作失误而影响教学,责任由教科部承担。
(五)教师编写的校内使用的实习、实验等教材、资料,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签字批准,教科部主任审核后,在使用前一个月内,将稿件(软盘)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负责教材的印刷工作。
(六)未经教科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购买自行采购、印制的教材、讲义或参考资料,不得直接向学生收取书费。凡擅自订购的教材,教务科一律不予办理付款和接收、发放手续。
(七)教材计划执行情况及教材使用情况归入教学业务档案。
(八)原则上必须从新华书店、出版社等正式机构采购教材,不得从私人经营的供应机构采购教材,以保证教材质量和及时供应。
三、教材供应
(一)教材订购之前,教务科应及时提供下一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师名单、各门课程的修读人数和各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以做好教材订购发放准备。
(二)教材入库之后,教务科应及时向各系(部)发出领书通知,新教材要及时发到任课教师手中,不得耽误教师备课。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所用的教材,由教务科按授课教师名单免费发放。如教材版本不变,每本教材应使用2年。教师用书由教学秘书统一领取或由任课教师自领。
(三)教务科根据开课信息发放学生用书。新生教材在新生正式开课前发放,由系(部)辅导员收齐新生报到手续单,引导学生代表以班为单位到教务科领取,凭单发书;老生教材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期间发放,由班干部带队凭有效证件统一领取。
(四)学生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检查书页,发现错装、缺页等严重缺陷,当场调换。开学时由于大批集中领发书,可在教材出库一周内解决有质量问题的教材,过后不再办理。写上名字的教材,一律不予退换。
(五)凡经批准休学、停学、退学、复学、转学(专业)的学生在办理学籍移动手续时,应到教务科办理教材结算手续。进修生学生可单独到教务科办理教材领购手续。
四、教材的管理
教务科为教材管理工作的具体部门,教务科委托专人作为教材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科及教科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材工作。教材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一)出入库管理
1.教材入库时,保管员按订单核对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单价及册数,并填写入库单,如有不符应及时处理解决。
2.教材出库时要以教材领用清单为凭证。并以此单下账。
3.每年春、秋两季订书前要彻底清点书库,并编制库存报表,准确掌握库存情况与账目核对,发现不符及时解决。
(二)书库管理
1.书库要保持清洁,存放有规律,便于查找,教材严禁外借,书库教材只能由保管人员提取,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得入内。
2.书库应保持整齐、清洁,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蛀、防潮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对定期或临时补订教材,要定期检查到书情况,如未能按期供应,应及时与书店和有关单位联系。
五、教材费结算与发行费管理
(一)学生缴纳的教材费按“入学预缴、毕业清算”的办法进行管理。每年招收的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学校“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教材费金额预缴书款,毕业前按实际领取的教材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不交书款者,不得领用教材。校区印制的讲义、习题集等资料,按工本价收费,从预交书款中扣除。
(二)每年收取的教材费,由财务处单独列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残、缺页的书应及时与出版社、书店调换;过期、过时或淘汰教材应及时报废冲账。
(四)建立健全教材实物及财务账,每学期盘点一次。
(五)教材发行费由供应单位直接将款项汇至学校财务账户,并由学校财务部门开具收据。教材采购人员不得经手发行费现金。
六、教材样本室和信息库建设
(一)教务科要建立起与各主要出版社及兄弟院校的联系,广泛收集教材出版与发行信息,建立优质教材样本室,要不断更新教材样本,为教师选用教材提供信息服务。
(二)样本书按校区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购。每门课一般选购3种优质样本书,每种书选购1本。
(三)教务科要建立教材信息库,尽可能详细介绍教材的作者、出书时间、版次、内容提要、获奖情况、适用范围、定价等内容。
七、教材报废
(一)建立教材报废制度。以下教材应报废:内容陈旧的教材;残次、缺页较多的教材;因版本更换而不能再用的过剩教材;连续四年没有使用,学生又无选购,无法原价或折价处理的教材;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财经制度变化及我校教学改革需要的教材;因专业调整、课程停开不再使用的教材。
(二)教务科每年10月下旬列出拟报废教材清单和金额,教科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处办理冲账手续后,从库存中清除报废教材。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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