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全校教职工:
2006年10月,学校将隆重举行建校55周年纪念庆祝活动。为迎接建校55周年,校党委决定建设“山东科技大学校史陈列馆”,全面展示学校55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果。由于学校从初创发展到今天,是由多所学校合并、融合而成的,因此,要建设好校史陈列馆需要全校各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全校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的大力支持。为了能够尽可能全面深入地反映学校55年的发展进程,不留遗憾或少留遗憾,特面向全校收集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收集范围
1、单位或个人收藏的能反映学校悠久历史的图片和实物;
2、单位或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奖杯、奖牌、奖章、奖状、证书、图片;
3、重要科研成果的鉴定材料,专利证书;
4、有影响的著作;
5、国内外交往的图片、纪念物;
6、有影响的名人为学校的题词、书画作品;
7、其他有较高价值的资料。
二、资料收集的组织领导
1、济南校区由校区办公室负责收集,济南校区各部门和教职工的有关资料统一送交校区办公室;
2、泰安校区由校区党委工作部负责收集,要安排专人负责原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山东省财政学校资料的收集。现住泰安校区的各部门和教职工的有关资料统一交校区党委工作部。泰山科技学院党委、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一并交校区党委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要将通知精神分校园进行传达,务必使所有离退休人员都能了解通知精神,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登门收集。
3、各分党委、机关各部门的资料收集工作由各分党委、机关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4、各单位负责收集资料的工作人员,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资料要逐一登记并开具收条,需在使用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的要注明。
5、济南校区党委、泰安校区党委、各分党委、机关各部门将收集的资料按规定要求统一送交校庆筹备办公室宣传组。
6、学校将对在收集资料中认真负责、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提供资料的基本要求及说明
1、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2、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校史陈列馆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3、学校或各单位、各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应提供给校史陈列馆永久保存。
四、收集资料的截止时间
因校史陈列馆布展工作将于2006年4月1日全面施工,为保证按时布展,资料收集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学校校庆筹备办公室宣传组:青岛校区行政楼418室;联系人:战卫明
电话:0532—86057716 13964266261,电子信箱:zwm@sdust.edu.cn
济南校区办公室:办公楼219室; 联系人:冷树伟 电话:0531-85903110
泰安校区党委工作部:四号楼506室;联系人:彭军 电话:0538-6227097
200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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