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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泰安校区科大报发放办法的通知(试行)
  • 发布时间:20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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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鉴于泰安校区家属宿舍(岱宗大街)居住情况较为复杂,按原来的办法发放至每一户,报纸浪费严重,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大报纸不再按每一户家庭发放。

 

二、离退休职工报纸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发放。

 

三、校区在职职工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发放至每位教职工。

 

四、校区机关、科技学院、成教学院等单位按原办法执行。

 

五、泰山大街校园、文化路校园的报纸需由专人到校区(1号楼122)办公室领取。

 

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执行。

 

 

 

  党委工作部

 

200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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