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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和谐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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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了将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推向深入,结合校党委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泰安校区关于创建“五型”校园的意见,提高泰安校区学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构建和谐校园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根据泰安校区实际,决定在全校区学生宿舍中开展以“培养团结互助的亲情、友情和良好的团队意识以及优秀的生活习惯”为目的的和谐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6年3月至6月
      二、活动宗旨
      弘德致美,和谐温馨。
      三、活动安排
      ㈠、策划筹备,宣传动员:3月15日-3月31日,各系要结合本系实际,广泛发动学生组织和学生班级,通过班会、座谈、征文、倡议、漫画、条幅等有效形式,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和谐宿舍建设对于培养宿舍各成员之间团结互助的亲情、友情和良好的团队意识以及优秀的生活习惯以及本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探讨制定各系“和谐宿舍”的创建方案,各系的和谐宿舍的创建方案(书面及电子稿)请于3月31日前报送教宿管理中心。
      ㈡创建自评阶段:4月1日—6月23日,各系要结合校区和谐宿舍的考核标准和本系和谐宿舍的创建方案,独自开展本系和谐宿舍的创建活动。并将本系和谐宿舍的申报材料(书面及电子稿)和本系在创建活动中开展的有关活动于6月26日前报送至教宿管理中心。
      ㈢总结评比阶段:6月26日-6月30日,教宿中心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系推荐的和谐宿舍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考评,并对外公示,最终评出和谐宿舍60个、和谐宿舍建设管理先进单位3个(评比办法详见附件),并对上述先进集体及和谐宿舍的每个成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创建“和谐宿舍”对于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意义,严密组织,认真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
      2、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学校和校区的工作要点以及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提高活动的实效性,注重活动的有序性。
      3、在宿舍美化过程中,要本着“简洁、高雅、温馨、浪漫”的原则进行,严禁对宿舍造成破坏。
      五、组织工作
      本次和谐宿舍创建活动是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的重要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由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督察考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人员构成及成员名单见《关于实施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的通知》(学团函[2006]第3号)。
     附件一:和谐宿舍考核办法
     附件二:和谐宿舍建设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附件三:宿舍卫生考核标准
                                                                
                                                                                                          学团工作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和谐宿舍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基本要求(总分100分)
1.宿舍卫生 (30分):宿舍内应全天保持清洁、整齐,宿舍门口不随意堆放垃圾。
2.安全秩序(30分):全宿舍没有违禁物品和留宿外人等危害宿舍安全行为。
3.精神文明建设(20分):⑴.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宿舍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具有较强的团结互助精神,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⑵.与邻居和睦相处;⑶.尊敬师长,见师长须起立、让座,待人接物礼貌得体; ⑷.宿舍成员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资源节约(10分):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5.宿舍布局(10分):宿舍布局简洁、高雅,体现青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考核办法
(一)宿舍卫生:(30分)
活动期间宿舍卫生的平均值×30% 。《宿舍卫生考核标准》见附件三。
(二)安全秩序:(30分)
1. 对在宿舍内违章用电、私自安装、改装、拆除宿舍内配套电器和线路(含网线)等违章现象,发现一次扣3分。
    2.对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现象,发现一次扣5分。
    3. 对擅自夜不归宿、私自留宿他人行为,发现一次扣5分。
    4.对在宿舍区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物品的行为,本项不得分。
5.对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酒精炉、煤油炉、大功率禁用电器和焚烧纸张等现象,发现一次本项不得分。
6.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宿舍,本项不得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20分)
1. 对在宿舍内妨碍学校正常管理而出现的各种不文明举止,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2. 对在宿舍内高声播放音响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3. 对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酗酒滋事等现象,本项不得分。
4.对在宿舍内经商、赌博、推牌九、掷骰子、观看淫秽录像等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发生一次本项不得分。
   (四)资源节约:(10分)
1.对宿舍内无人时亮照明灯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
2. 对损坏宿舍楼内公共设施的现象,视情节轻重扣1-15分。
㈤、宿舍布局:(10分):
1.布局整体感差,缺乏统一规划者扣1—5分。
2.格调高雅性差,视情况扣1-5分。
3.对墙面造成重大破坏者本项不得分。
三、说明:
1.以上各项依事件发生次数累计,可产生负分;总分不产生负分。
2.对宿舍卫生低于20分、安全秩序低于20分、精神文明建设低于15分、资源节约低于8分、宿舍布局低于6分者取消参评和谐宿舍资格。
3.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宿舍,取消其参评和谐宿舍资格。
4.总评成绩相同者,参考分项指标,依次为安全秩序、宿舍卫生、精神文明和宿舍布局和资源节约。
5.和谐宿舍的最终名额不搞比例或平均分配。
 
附件二:
和谐宿舍建设管理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一、考核指标:(总分100分)
1.被评为“和谐宿舍”宿舍的比率。(30分)
2.系部宿舍综合卫生成绩。(20分)
3. 系部学生违纪率。(20分)
4. 系部学生工作干部进学生宿舍平均数。(20分)
5. 和谐宿舍的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10分)
二、考核办法:(成绩CJ=CJ1+CJ2+CJ3+CJ4+CJ5)
1. “和谐宿舍”比率A。
A=“和谐宿舍”宿舍数÷系宿舍总数。将A由大到小依次排序,第一名得分20分,以2分等差向下递减,得分记为CJ1。(混合宿舍按所住学生数比例分到相应系)
2.系所有宿舍综合卫生成绩B。
B=2a+b-c-2d,将B由大到小依次排序,第一名得分20分,以2分等差向下递减,得分记为CJ2。
a为系每次宿舍卫生成绩为A的宿舍比率之和。
b为系每次宿舍卫生成绩为B的宿舍比率之和。
c为系每次宿舍卫生成绩为C的宿舍比率之和。
d为系每次宿舍卫生成绩为D的宿舍比率之和。
3.系学生违纪率C。
C=违纪人次÷系学生总数。将C由小到大排序,第一名得分20分,其余以2分等差向下递减,得分记CJ3。在评比期间没有学生违纪现象出现的系得分为20分。
4.系学生工作干部日常进学生宿舍情况D。
学生工作干部进学生宿舍时,需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并签字。每学期进学生宿舍人均次数达到15次(含15次)以上的系,该项得分为满分;其它系按照进学生宿舍的人均次数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18分,第二名得16分,依此类推。得分记作CJ4。
5.和谐宿舍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E。
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各系的实施方案采取盲评,然后结合方案的落实情况,第一名得10分,依次按8、6、4、3、2、1记分,记CJ5。没有实施方案的系得分为0分。
三、说明
1.系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取消评比资格。
2.若系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分项参评,依次为综合卫生成绩B、学生违纪率C、“和谐宿舍”比率A、学生工作干部进宿舍平均数D、和谐宿舍实施方案E。
 
附件三:
宿舍卫生考核标准
宿舍卫生定级办法:
学生宿舍卫生分为四个级别:达标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
A级宿舍要求各项指标为A,允许一项为B。
B级宿舍要求各项指标为B以上(含B),允许一项为C。
C级宿舍要求各项指标为C以上(含C)。
D级宿舍有一项或多项为D。
二、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月每个宿舍至少被抽查一次并将成绩通报到各系部,宿舍内务成绩每周必须包含所有系部。
、学生宿舍检查内容及打分标准:
1.地面整洁:地面(包括桌子下)扫拖干净无污物,无死角为A。
地面已扫拖但有个别死角或少许杂物为B。
地面已扫拖但有多处死角或杂物为C。
地面没扫拖为D。
2.墙面洁净:四壁无蜘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为A。
有少许蜘蛛网为B。
有挂衣服或乱贴现象为C。
蜘蛛网成串或乱贴乱挂现象严重的为D
3.床面洁净:个人床上用品清洁为A。
一床床上用品脏为B。
二床床上用品脏为C。
三床及三床以上用品脏为D。
4.灯具洁净:全部灯具洁净为A。
灯具有少许灰尘为B。
灯具有较多灰尘为C。
灯具上乱挂物品为D。
5.门窗玻璃洁净:门窗擦洗洁净为A。
门或窗上有少许灰尘为B。
门或窗有较多的灰尘为C。
门和窗都有较多灰尘为D。
6.物品床摆放整齐:物品到位且摆放整齐为A。
物品到位但摆放不整齐为B。
物品不到位且摆放不整齐为C。
物品摆放杂乱无章为D
7.书架内物品摆放整齐:书架全部摆放有序、整齐为A。
一个书架摆放杂乱为B。
两个书架摆放杂乱为C。
三个或三个以上书架摆放杂乱为D。
8.床底鞋物摆放整齐:床下物品摆放整齐,鞋子摆放成直线,且床下清洁为A。
床下物品摆放不整齐或鞋子摆放不成直线为B。
床下物品及鞋子摆放零乱或床下有灰尘为C。
床下物品摆放零乱且床下未清扫为D。
9.桌面整齐:桌面水、饭具摆放整齐且无其它杂物为A。
桌面有书或水、饭具摆放不成直线为B。
桌面有杂物或水、饭具摆放不整齐为C。
桌面堆放物品且杂乱无章或有灰尘为D。
10.桌凳放置整齐:桌椅摆放到位且整齐统一为A。
桌椅不到位为B。
桌椅摆放不到位且桌下摆放杂物为C。
桌椅摆放零乱为D。
11.被子折叠成形:被子全部叠放成方、有序为A。
一床或一床以上被子不成方定为B。
一床或一床以上被子叠放不成形为C
一床或一床以上不叠为D
12.床铺平整: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到位且整齐卫生为A。
一床或一床以上不平整或边缘不成直到为B。
一床可一床以上不平整、多皱且边缘不成直线为C。
床铺上堆放其他物品,且杂乱不整齐为D。
13.整体美观:洗刷用具摆放统一,被子放置统一,窗帘干净为A。
洗刷用具摆放不统一或被子放置统一或窗帘不干净为B。
以上三条有二条为C。
三条都有为D。
1. 宿舍内乱挂书橱或拉床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降一级。
2. 宿舍内有酒瓶子,在总成绩的基础上降一级。
3. 换算为百分制:A=100分,B=80分,C=60分,D=40分。
四、本标准自2004年9月3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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