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156号),经学校研究,现将200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7日, 4月29日(星期六)和4月30日(星期日)上班(课)。5月4日(星期四)和5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分别调至4月29日(星期六)和4月30日(星期日),上课节次、教室不变。4月29日、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的公选课、双专业课以及重修课,由任课教师与教科部教务科联系安排补课。
“五·一”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假期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机关各部门、各系部负责人移动电话全天开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部门、各单位放假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26日前报党委工作部和行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行政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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